武汉一老人横穿篮球比赛场地被撞伤,要求学生和学校赔偿,法二审判决「自甘冒险,不赔」,你怎么看?
这个问题里也有我的回答,可以先看看事件解析。
评论原文大学生误伤横穿球场老人免责判决就该不和稀泥
首先一上,还是新闻评论最经典的开篇方式新闻导入。日,一则大学生撞伤横穿篮球场老人法判不担责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据人民法报报道,2019年11月3日,大学生张军在某大学篮球场比赛时,在接球跑动过程,后背不慎碰到横穿篮球场的李婆婆,将其撞倒在地致其受伤。其后李婆婆将张军及学校起诉至区法,请求法判令被告张军赔偿各类费用5万余元,学校赔偿承担连带责任。一审法判决张军担责40,赔偿1.2万元,学校方面担责10,计0.47万元,李婆婆自担50的责任。张军及学校不服上诉后,日二审法改判,判决张军完全免责。
法律判决相关的新闻由头好写,开头先总起一句,最终判定不用改变表达,基本就大差不差,功夫得看下文如何去论述对判决的分析和态度。
新京报这篇评论的衔接方式就很好用,从个人价值社会价值法理价值三个层面先个总结式的核心论点叙述,二审判决不仅让张军和学校释怀,也让公众看到了法坚决不和稀泥的态度和立场,更是对民法典新出现的自甘冒险概念的强力普法,值得肯定。
不仅也更三个连接词,清晰地给观点的认知价值分了层,后续分条分析,也就有了很明晰的抓手。
接下一段就是三段论原则在解释法律判决时的具体运用,在考场上,这种分析在材料里很可能已经提前给出,不必太担心。
就算材料没有明说,照着法条的构成要件对应分析也不是难事,新京报对案情的分析也并不复杂具体到本案,二审法认为,涉事学生张军在打篮球过程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并不存在主观过错;涉事学校也通过在篮球场围设置醒目边界线等措施,尽到了合理的管理义,不存在过错。而李婆婆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预见横穿球场潜在风险,其横穿球场的行为应视为自甘冒险,所生的损害后果应由其自行承担。
这样一,事实已经交代清楚,接下要做的就是谈论这一判决的思路和意义了这是针对案件判决写新闻评论的常用角度这个判决适用了什么司法原则?这个判决合理吗?这个判决会对未的司法发展带什么影响?
新京报评论丝滑接上,表明如此改判,‘自甘冒险’后果自负就此落地,显然是对此前一些饱受诟病的和稀泥式判决的合理纠偏。
既然是纠偏,列举一些过往偏的案例也变得理所应当,进而再举例类似判决的例子证明纠偏的积极意义,也同样水到渠成。
举例论证完还不够,评论结尾要做什么?上价值。
而对于司法案件的评论,有什么是比最高法的指示建议更值得参考的呢?
这篇评论就很典型地引用了最高法工作会议的要求,指出此案更深的意义在于随着全社会法治意识的提高,刑事审判在厘清行为规则树立道德规范发挥着越越重要的作用。在一些具有标杆意义的案件上,决不能搞‘和稀泥’,让群众生司法不公的疑虑,在道德标准上出现模糊。
这样一,这一事件的意义就上升到了厘清行为规则维护司法公正的普适层面上,作者再以司法裁判就该如此充分发挥惩恶扬善功能,让公正义无盲区,法治更有力量。收束全文,就不会显得突兀和空洞,而是有力地升华了主题,是一种很标准的法律评论收尾方式。
一套顺下,写法律类评论是不是思路非常清晰简单?这类评论最大的优势就在于此,因为有既定的法律法条可参考,在写作时行文将非常清晰有力,与此同时,对法律价值的讨论也有很多可参考的过往路径,是很好上手的一类评论。
在确信自己对法条有着准确认知的前提之下,尝试用法治思维的框架去梳理评论角度和内容,是一种非常简便且有效的评论路径。
当然,或许阅读这篇推送的你和我一样,本科并非法学出身,对很多法律原理先前都不够了解,这时候就依然要强调日常积累的重要性。
具体的条款数字大可不必牢记,但是记住一些基本的司法原则,则定然会为你的时评增色,这笔买卖,想想是不是也挺划算?
参考资料澎湃新闻运动受伤谁担责?你需要弄懂民法典自甘冒险条款广州日报老人景区摘杨梅坠亡 法判景区担责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