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将于2010年如期形成。这是新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就,是改革开放以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法律化的重大成果,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基本方略的重要标志,具有重大意义。
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改革开放以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法律化的重大成就
社会主义法律是领导人民制定的,不仅是人民意志的体现,而且是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条文化法律化,是的主张与全各族人民意志相统一的法律表现形式。1997年将依法治确立为治基本方略,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家确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并提出了到2010年形成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任。在新时期的立法实践,每一次宪法的修改每一个五年立法规划的制定每一部重要法律的出台,都坚持并体现了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体现了的基本路线方针和重大决策的法律化过程。
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反映了我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是对30多年改革开放所形成的基本经验的法律总结,是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取得成果的法律肯定,是对领导人民进行建设和改革事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法律确认,是对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的法律化概括。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意味着坚持改革开放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方向不可改变,意味着走具有自己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选择不可逆转。
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基本方略的重要标志
实行社会主义法治,推进依法治,基础和前提是要做到有法可依。改革开放30多年,加强立法始终是我法治建设居于优先地位的工作,以至于法学界把这种现象称为以立法为心的法治建设模式。高度重视立法在新时期法治建设的紧迫性和优先地位,认为法治建设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当之急是加强立法,首先解决有法可依的问题。在加快立法工作的思想指导下,我立法取得了明显成绩。1987年执政的十三大报告宣布,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逐步发展,以宪法为基础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初步形成。进入1990年代以,依然把加强立法工作摆在法治建设的首位。1993年,在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我法制建设的目标是加快经济立法,进一步完善民商法律刑事法律有关家机构和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本世纪末初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体系。1997年,的十五大在确立依法治基本方略时,明确了到2010年形成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任。的十六大和十七大,都重申了这一重要立法任。与此同时,全人大常委会的历次会议及其立法工作,也逐步落实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和形成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有关任。
形成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既是对改革开放30多年依法执政立法机关民主立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建设公正义司法体制全体公民学法守法用法取得明显进步的充分肯定,是对举上下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坚持和实行依法治基本方略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也是对未坚定不移地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完善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供的一个良好台,是坚定不移地全面落实依法治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家的新起点。
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是相对而言的,有着具体历史方位和时代语境
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于我经济社会政治等各项体制日益深化改革不断完善发展的实践过程。由于法律是一定政治经济社会关系的反映,立法是对一定政治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变迁结果的确认,因此,我继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努力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这些经济社会政治关系的调整变化,必然对既有法律的持续性清理对法律经常性的立改废对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提出新标准新要求,进而使法律体系处于相对稳定却经常变动的状态。在这种以全方位改革为主要特征的社会发展阶段,形成法律体系只能是相对的概念,持续完善法律体系以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的要求才是绝对的需要。目前形成的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还存在诸多缺陷和不足,还只能算作初步形成或者基本形成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以后,将对我的法治建设和立法工作提出一系列新的更高的要求
第一,无法可依的问题基本解决以后,全面落实依法治基本方略的一项基本任应当是实现依法办事,法治建设的关键应当从以立法为心向切实实施宪法法律为心转变,和家应当更加重视和加强宪法法律的实施,实现宪法法律实施与法律体系构建的全面协调发展。
第二,有法可依的法治目标基本实现以后,我的依法治和法治建设需要向纵深发展和推进,应当从以立法为心加强法律制度规范建设,向以法治文化为重点加强法治精神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建设,努力使法治成为人们的价值信仰和生活方式,实现法治文化与法律体系的全面协调发展。
第三,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以后,我的立法工作应当从数量型立法向质量型立法转变,不仅要考察立法数量,更要关注立法质量的实效;不仅要有不计其数的纸面的法律规范,更要有能够真正发挥作用的现实的法治效果。
第四,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以后,我的立法工作应当从以创制法律为主,向统筹创制法律与清理法律编纂法典解释法律修改法律补充法律废止法律的协调发展转变,使法律体系的清理完善和自我更新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使法律体系更加科学稳定权威和有生命力。
第五,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以后,我的立法工作应当从成熟一部制定一部成熟一条制定一条的摸着石头过河的立法模式,向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协调发展的立法模式转变,从立法项目选择的避重就轻拈易怕难向立法就是要啃硬骨头迎难而上攻坚克难的转变,使立法真正成为分配社会利益调整社会关系和处理社会矛盾的艺术,成为在矛盾的焦点上划出的杠杠。